江苏检察3年来受理涉黑恶案1733件4793人,7577名黑恶组织成员获刑(典型案例)
今天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介绍,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准涉黑涉恶案件1733件,逮捕4793人。
批准逮捕1580人427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33件8752人,立案公诉1127件8041人,依法提起国家挂牌督办案件7件,依法判处黑恶势力组织成员7577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先是一场铁腕亮剑、勇出重拳的歼灭战,全省检察机关全力以赴、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省检察院连续三年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党组重点项目,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5次、巡视委会议11次、领导小组会议10次、打黑除恶推进会10次进行研究部署。
省检察院共制定《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等8个文件,抽调省检察院骨干人员1256人组成打黑除恶专项队伍,组建专业办案队伍176个。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较多、办案能力不足的地区,省检察院派员现场指导,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比如,中央督导组重点关注周华夏等人涉黑案件。该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计划地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迫交易、贷款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抢夺资产逾10亿元。许多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敢举报、控告或被迫离开徐州,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省检察院从全省选派6名业务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徐州市检察院从全市抽调10名精英人员组成专门办案团队。最终,该组织头目周华夏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全省三级法院最高检察长带头办案。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担任指导负责人,指导7起重大涉黑案件。三级法院检察长共办理涉黑案件130件,副检察长办理涉黑案件257件,其他法院领导办理涉黑案件93件。
全省检察机关在指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发挥了主体作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433件,增批逮捕243人,增批起诉114人,增批遗漏犯罪356件。他们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黑人员166名,挖出并移送涉黑犯罪和“保护伞”线索3466条。比如,徐州市检察院从一起抗议案件入手,发现一起重大组织犯罪案件可能被“拆散”。立即会同沛县、云龙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采用平行研究、亲身调查等方法,收集相关案例19个。先后6次赴山东省沛县、微山县及微山湖周边地区开展调研。我们约谈了56名证人,制作了22份调查笔录,调取了21条报警记录,1张执法录像光盘,提出了194条调查意见,成功破获了许多失踪人员和犯罪线索。最终,我们揭露了孟庆地黑社会组织垄断微山湖水域采砂、暴力抗法的犯罪行为,引起了极大公愤。受到最高检察官张军的赞扬。
为推动“案件清结”,省检察院建立了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分级审批制度。第一次审查由区、市检察院审查,第二次审查由省检察院审查。 2020年,全省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一次返查率、二次返查率同比分别下降31.8个和15个百分点。同时,对全省抓捕后查处的案件进行分组,一案一组,一案一策,一案督办,一案推进。对于个别案件多、结案率低的地区,我们将直接与检察高层沟通,提出措施,压实责任,集中督导。 2020年7月起,全省检察机关对所有审查起诉的案件实行动态清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是一场依法严惩、精准打击的法律战,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把关、不枉不纵,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明确提出“六个精准区分”要求,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专项行动以来,法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罪名定性采纳率达到98.17%。
省检察院建立了“三级检查、两级备案”制度。对于涉黑案件、督办案件或重大分歧案件,基层法院、市法院、省法院三级核查;其他涉及犯罪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市法院审查,同时向市法院、省法院立案审查。三年来,省法院指导审查各类刑事案件483件,市法院审查案件1435件,省市法院立案审查案件1540件。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变更犯罪定性案件131件。比如,中央监察组密切关注的尚凯军案件,被侦查机关移送邪恶犯罪集团审查起诉。鉴于本案证据不到位、事实不清、团伙犯罪嫌疑不明确,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联合侦查。最终,新增认定违法犯罪事实9件,强化了认定黑恶组织犯罪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的相关证据。最终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起诉,法院判决予以认可。
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无一幸免”的同时,严格区分犯罪与非犯罪、刑事犯罪与普通犯罪。对350起案件中,不批准逮捕386人,不起诉79人,不认定或降低犯罪定级1992人。省检察院在审查张伟涉黑犯罪案件时,经过查阅卷宗、听取汇报,认为该组织正处于由犯罪性质的犯罪集团向黑社会性质组织演变的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不明显,依法认定该案为黑恶势力犯罪集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是一场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的攻坚战,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火力全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出查封、冻结建议243条,提出财产处罚建议789条。检察过程中,查封、冻结涉案财产3.5亿余元,查封涉案资产6400万余元。当于凌云等人在国家扫黑除恶办督办下涉嫌恶性案件时,台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并指定专人审查。他们会同公安机关一一列举涉案财物,明确查封依据和数额,加大追缴力度。金额从立案时的10亿元以上增加到28亿元以上。
开展刑事案件财产处罚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查处财产处罚未完成案件344件,出具书面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66件,推动执行1.4亿元以上案件87件。
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督查,共受理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778件并裁判督办,提出抗诉9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7件,涉及财产近4亿元。
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27.67亩,价值2635万元,判决犯罪组织赔偿生态补偿费1500万元。
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设立“两个必问”机制,询问“是否有举报、爆料,是否有涉黑涉案线索和保护伞”。共挖出移送纪委的“保护伞”线索1453件,其中已查处结案724件,立案或办理400件,占比55.24%。徐州睢宁县法院审查发现,某涉黑组织已立案多起,曾向省公安厅报案,但从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调取了4000多份警务记录和全部视频,发现了警务人员与管理人员沟通的异常行为。他们还调取了警察和管理人员之间的通话记录,然后审问了相关人员。他们成功核实了两名公安民警充当“保护伞”的事实,并直接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此外,他们还向纪委监察部移送了3人职务犯罪线索。
审查起诉省监委系统移送的涉黑职务犯罪案件278件298人,提前介入案件236件246人,自行追加侦查案件5件5人。其中,省检察院以职务犯罪决定逮捕4名厅级干部。
充分运用职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4起,立案查处17名司法人员自行“保护伞”案件15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是一场协同作战、合力出击的大会战,全省检察机关提高站位、左右联动,努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成效。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做到“有实质、有案件、有记录、有归档”的早期介入,共同巩固案件证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大幅提前介入案件2063件,提前审查论文1216次,参加现场检查29次,提出书面检察意见建议284件。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建立了“双指导、双监督”体系。省检察院审查的案件撤回侦查时,省检察院将撤案大纲通报省公安厅,共同指导监督。
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合作,不断强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充分发挥该制度“分化瓦解、进程加速、教育转化、协助深挖”的巨大威力。 2020年受审的2209名涉黑犯罪嫌疑人中,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1753人,适用率为79.36%;最终量刑建议率为58.14%,法院采纳率为92.38%;一审服刑率为8 6.19%;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挖掘涉黑涉黑、“保护伞”犯罪线索170条。被告主动退还赃物5064万元。 178名主犯在庭审阶段迫于同案犯认罪认罚的巨大压力,纷纷认罪认罚。
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加强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协作。省检察院先后针对破坏矿产资源、侵害民营经济发展的有组织犯罪开展专项侦查,并形成两份高质量研究报告,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全省检察机关共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60件,已回复整改1045件,占98.58%。省检察院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全省长江采砂管理统一清江行动和长江采砂船舶管理集中执法专项行动。长江流域非法采矿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典型案例1.聂媛媛黑社会组织案—— 严厉打击涉黑杀人罪,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2、周华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准确界定高利贷和“套路贷”并及时处置涉案财物
三、于凌云邪恶犯罪集团——案依法认定互联网“套路贷”,准确界定邪恶本质
四、关建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5、万新良黑社会组织案——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以精准打击、侵占财血为重点。
6、许秋阳黑恶犯罪集团案——在普通案件中查处分析,挖出两个黑恶犯罪集团
七、徐靖超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利用认罪认罚制度教育改造涉黑组织
8、丁松黑恶团伙案——,刑民检察官配合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
九、张伟黑恶团伙案—— 依法查明黑恶势力性质,准确指控犯罪
10、彭正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行业整顿
聂元元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严厉打击涉黑命案,推动开展基层组织治理【案例基本详情】
2011年下半年,被告人聂媛媛出狱后,通过设立、放高利贷、非法追债等违法活动,聚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以聂媛媛为组织头目,被告人吴强、乔雷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掩盖其涉黑性质,聂媛媛于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间,采用非法手段担任某村副主任、村长,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掩饰。 2014年至2017年,聂媛媛等人在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区等地组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27起,非法获利1056万元以上。他们为恶多端,欺压残害群众,独大一党,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2017年12月18日,为了与甘建柱邪恶团伙争夺赌徒,聂媛媛带领该组织成员与甘建柱等人发生斗殴。打斗中,聂媛媛持枪射击周某成,将其击毙。
2018年9月10日,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同年12月27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聂媛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犯罪等多项罪。决定执行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十一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财产处罚。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履行检察职责】
2017年12月19日,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对此案启动侦查。检察机关11次派员介入侦查,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100余条意见建议,完善证据链。围绕故意犯罪,指导公安机关及时调取聂远远枪击案口供,固定现场证人证言,查明其授意包庇、串通同伙供述等事实,为准确指控其故意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2018年6月28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审查发现该组织招揽、贿赂基层执法人员的相关线索10条。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委员会,最终有32人被立案调查。针对办案中暴露出的村委会选举不正规等问题,向民政等部门提出3份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基层组织薄弱散乱专项整治。
周化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精准界定高利贷与“套路贷”,及时处置涉案财产【案例基本详情】
2010年,被告人周华夏、江学琴依托公司纠集、招募人员,逐步形成以周华夏、江学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谋取非法利益,该组织通过虚假交易等方式骗取金融机构贷款7亿多元,并以高利率转贷给20余家企业和个人。对一些企业来说,它通过拼凑银行对账单、设置质押陷阱等手段,虚增巨额债务。 2010年至2018年,该组织在江苏徐州、安徽苏州等地实施诈骗贷款、高利转贷、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180余起。其挪用受害企业资产逾10亿元,为非作歹,欺压残害人民群众,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损失,严重阻碍司法秩序,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20年7月30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公诉。同年10月23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判处周华夏多项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江雪琴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零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罚金。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履行检察职责】
2019年3月5日,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徐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同时介入,初步认定该组织在放贷、催收过程中针对不同企业实施了不同手段,包括高利贷、“套路贷”、直接诈骗财物等。 2020年1月21日至7月29日,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监委先后移送相关案件5起、38人审查起诉。该案由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审查。为厘清案件事实、厘清罪责,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在补充侦查期间,即围绕定罪焦点,明确“查处贷款资金来源、查处操纵企业贷款“还债”、查处恶意设置陷阱制造违约等补充侦查思路,共提交书面补充检查意见200余份、100余份。提交自查材料,补充高利贷、贷款诈骗、贷款诈骗三项犯罪事实42个,追加查明导致金融机构损失1亿多元。
通过综合收集固定证据,确定了周华夏等人实施“套路借贷”犯罪的具体手段。第一个是拼凑信息流并捏造债务。当公司联系该公司还债时,要求该公司将还款资金转入周华夏控制的他人账户,导致借款与还款流量错配。随后,周华夏等人将贷款流向拼凑,编造“新债务”;二是设置质押陷阱后提取资金“断贷”。周火霞等人在垫付公司旧贷款时,要求公司设立股权质押。当公司向他人筹集存款,欲申请承兑汇票偿还债务时,周火霞等人利用其控制的公司网上银行转账了部分资金。致使承兑汇票无法获得批准,进而趁机非法侵占公司股权等优质资产。
为规范涉案财物处置,检察机关绘制资金流向图,设立专台账,立案立案,开展专项检查,分类提出处置方案。对于审查起诉阶段查明的受伤企业职工购房款8000万元以上,要求扣押机关优先分批处置并及时返还。
虞凌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认定网络“套路贷”,准确界定黑恶性质【案例基本详情】
2017年2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于凌云纠集庄明、邱鹏等人共同开发、运营“快捷钱包”现金贷APP,冒充中介服务实体,以“低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诱导借款人借款,以利息、综合服务费等名义骗取借款人高额“截止利息”和逾期费用,诱导借款人针对逾期还款,于凌云等人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通讯录信息,对借款人、亲友进行“软暴力”催收,通过电话骚扰、辱骂、威胁、发送侮辱性PS图片等方式勒索他人73万余人。截至2019年3月,于凌云等人非法获利34.5亿余元,非法获取受害人通讯录信息2.3亿余条,涉及受害人217万余人。
2020年7月3日,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同年10月30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于凌云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520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零六个月至七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处罚。二审时,因于凌云量刑情节发生变化,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5200万元;其余被告维持原判。
【履行检察职责】
2018年12月17日,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立案侦查。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提出取证意见109条。针对该案系受害人众多的网络犯罪的实际情况,我们会同公安机关研究受害人典型化取证的可行性和分类依据。结合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犯罪立案情况,指导公安机关聚焦网络犯罪特点,围绕涉黑犯罪特征特别是危害特征全面收集证据。
2018年11月21日,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等罪,将于凌云等人移送审查起诉。针对于凌云等人开发运营APP并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事实,我们对于凌云等人在APP开发过程中的聊天消息电子数据进行了认真整理,以确定于凌云等人对其行为违法性的认识;通过研究,我们揭开了APP运营中隐藏的秘密。过程中采用的非法手段证实于凌云等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通过深入分析和专家论证,紧紧围绕“套路贷款”诈骗的认定因素,坚持实质性判断、整体认定,确认该案为“非典型套路贷款”。针对涉黑等事实,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列出补充侦查事项45项,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材料形成22件卷宗。经审查,立案证据仍不能证明该案系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故依法改变犯罪定性,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管建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案例基本详情】
2005年至2009年,被告人关建军为了打压竞争对手,雇佣其他黑社会成员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丹阳市丹北地区势力强大,恶名昭彰。 2010年以来,关建军通过查封、设立、收购多家公司,逐步形成了以关国超、关东平为主要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组织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51起,非法获利约8.7亿元。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作恶多端,欺压残害群众,一党独大,对丹北、镇江及周边地区矿山、工程建设领域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20年8月31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公诉。同年10月30日,扬中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判处管建军多项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罚金。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履行检察职责】
2019年5月13日,扬中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镇江检察院成立专案办案组提前介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同步派员实质性跟进指导侦查。提出补充调查意见470余条,补充调查中最终形成证据材料37卷。审查查明涉黑犯罪组织成员29名,督办立案2起3人,纠正漏抓3人。提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检察意见,查封涉案财物5亿余元。
2020年8月1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三级检察机关协同作战,根据涉黑犯罪、涉案领域、处理黑钱、线索侦查等情况,划分为四个办案组。他们依法审查、准确定案,同时快速推进各项办案任务。一个月内就提起公诉。我们对该案所有被告人进行政策教育,一一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促使24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为每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同年10月10日至24日,该案公开审理。扬中市检察院成立由5名检察官、5名助理检察官组成的公诉组出庭支持公诉。省市检察院同步办案指导、全程指挥,保障审判各环节顺利进行。
办案过程中,挖掘并及时移送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线索。同时,检察院积极行使侦查权,对两名司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立案侦查。
万新良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精准打击与打财断血并重【案例基本详情】
2012年以来,被告人万新良纠集徐浩强、万国成等人多次在常州市新北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万新良为组织头目,徐浩强、万国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依靠其借贷业务,通过强制交易、暴力或软暴力收债、介入民事纠纷等方式聚敛财富,充当地下执法小组。其中,万新良累计违法放贷金额达15.3亿余元;通过强制交易、寻衅滋事等方式,非法取得常州市新北区三大市场经营管理权,赚取收入2.1亿余元;并通过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获利343万元。该组织通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常州市新北区非法借贷领域和市场经营管理领域占据一方主导地位,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11月5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公诉。 2020年9月27日,溧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罪判处万新良数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罚金。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履行检察职责】
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溧阳市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先后将该案39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围绕涉黑犯罪的组织性、行为性、经济性、危害性四大特点,向公安机关共提交书面意见173份。 1人晋升为积极参与者,查明涉黑组织成员人数减少至7人。其中,张若生等5人被认定为黑恶犯罪集团,王全福为其他涉恶组织成员,1人为非组织成员。此外,经审查变更罪名4人,变更犯罪事实5人,立案监督3人,4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2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虚假诉讼等问题,提出民事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落实检察监督建议12件。
办案过程中,我们重点围绕“清理非法财富”的要求。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询问财产收支情况,询问被害人时要询问损失大小,大数据评估时要分析相关资产。我们采取专人、专项检查、刑民衔接、检察建议等措施,有效铲除显性“流动财富”,深入挖掘隐性“黑暗财富”。及时配合公安机关补充审计,新增违法财物3.11亿元,要求公安机关查封房产6处,扣押房屋销售应收款3200万元。为防止资产流失,我们主动建议召开办案地与案发地联席会议,推动政府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监管,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许秋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普通案件中察微析疑,深挖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例基本详情】
2015年12月,被告人杨帆投资注册设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先后纠集被告人徐秋阳、周光跃等人非法从事贷款业务,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向被害人收取款项,实施“套路贷”罪。截至2018年,共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28起,涉案金额229万元。
2019年4月16日,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对徐秋阳、陆健等8人犯罪团伙、杨帆等6人犯罪团伙提起公诉。同年11月4日,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决定以数罪判处徐秋阳、杨帆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分别35万元、53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罚金。后两案二审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持原判。【检察履职情况】2018年8月3日,昆山市公安局以许秋阳、陆健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共3笔犯罪事实提请批准逮捕。经反复研判监控录像等证据后,检察机关发现许秋阳等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手段凶残、有一定组织性,看似普通的一起刑事案件背后,隐藏着涉黑恶犯罪嫌疑。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的同时,要求公安机关从犯罪起因、纠集过程、成员间关系等方面仔细补充侦查,串并分析、深挖彻查许秋阳等人的其他犯罪事实。
2018年10月10日,昆山市公安局以恶势力团伙将许秋阳、杨帆等7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等7罪9笔犯罪事实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发现,该团伙成员较为固定,长期在昆山活动,多次实施不同种类违法犯罪活动,作案手法老练,归案后许秋阳等人拒不供述,极有可能遗漏犯罪事实。期间,检察机关先后发出《补充侦查提纲》《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共5份,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00余条,引导公安机关紧紧围绕黑恶势力犯罪特征,按照“资金流水必查、电子数据必查、涉警记录必查、民事诉讼必查、检举揭发必查”的要求,对涉案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通过复勘现场、走访当地群众,排摸犯罪线索,将自行侦查与退回补充侦查相结合,增加认定41笔犯罪事实,案件最终以14人11罪50笔犯罪事实,分别对许秋阳、杨帆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徐井超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发挥认罪认罚制度优势,教育转化涉黑犯罪组织【基本案情】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井超纠集江华、史沭恒等社会闲散、刑满释放人员,从事、开设等违法犯罪活动。2014年至2019年,徐井超为达到控制、垄断沭阳地下行业的目的,以其所经营的洗浴中心和宾馆为据点并向周边辐射,采用逼迫关闭、秘拍举报、强占干股等方式打压排挤其他场所,实际经营或控制地下166处,逐步形成了以徐井超为组织领导者,江华、史沭恒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先后实施开设、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85起,非法获取经济利益637万余元。该组织还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逃避查禁,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和执法秩序。

2019年11月29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2020年8月27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徐井超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检察履职情况】2019年3月14日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该案,提出书面意见引导补强证据100余份,建议公安机关充分运用在案证据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促成17名被告人在侦查阶段转变认罪态度。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利用两周时间对每一名被告人应当判处的刑罚逐一进行了精确的计算,给予被告人明确的量刑预期。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开展三轮认罪教育后进行量刑协商,综合各被告人组织地位、犯罪情节等,援引本地涉黑案件判例开展释法教育,让被告人直观了解认罪认罚的司法后果,激励其端正认罪悔罪态度,固定认罪认罚工作成果。
案件提起公诉后,部分被告人认罪态度出现反复,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的配合,充分听取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根据态度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量刑建议,促使包括组织领导者徐井超在内的21名被告人庭前认罪认罚。在这一过程当中,检察机关以组织层级为轴线,采取逐个说理、逐级分化的方法开展工作。通过稳固认罪态度较好的一般参加者,来转化认罪态度摇摆的积极参加者,并推动有抵触情绪的其他组织人员认罪认罚,最终促成组织领导者徐井超主动认罪认罚。
庭审中,检察机关通过差异化量刑建议,促成庭前不认罪的2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实现了该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覆盖。全案23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无一人上诉。丁松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刑民检察协同,深挖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基本案情】2014年6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丁松、王爱军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募40余名成员,在全省8市设立11家分公司,开展“汽车抵押贷款”业务,诱骗被害人签订 “阴阳合同”后肆意认定违约,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逼债,借助虚假诉讼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层级明确、人数众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101起,涉案金额440余万元,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妨害司法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2020年6月2日,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同年10月30日,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首要分子丁松、王爱军以诈骗、敲诈勒索等罪分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十八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七十万元;对其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六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后该案经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检察履职情况】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检察机关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18件涉嫌犯罪线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推动审判机关对涉及王爱军等人案值500余万的99件虚假诉讼案件再审改判。张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甄别黑恶性质,准确指控犯罪【基本案情】2015年5月,被告人张伟刑满释放后,纠集被告人刘忠、邓正中、关志财、张帅帅等人在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及周边地区,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张伟为首要分子、刘忠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5年至2018年间,该集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开设渔利60余万元,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8月2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被告人张伟等人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将该案提起公诉。同年11月7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张伟以开设、聚众斗殴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两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判决已生效。【检察履职情况】2019年1月31日,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以张伟等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该组织主要通过开设、敲诈勒索、插手经济纠纷非法获利,内部有一定层级关系,但该团伙规模不大,管理控制比较松散,有组织获取非法利益不明显,尚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认定条件。据此,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提出继续补充侦查意见87条,并安排专人跟进衔接,同时通过走访案发现场19处,询问被害人、证人48次,共补充证据139份。经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及自行侦查,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仍然存疑。三级检察机关经过阅卷审查、实质把关,认为该团伙正处于由恶势力犯罪集团向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演进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不明显,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同时,对公安机关以普通犯罪侦查的王亚玲,检察机关未局限于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通过线索串并分析,关联审查、深挖彻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增加认定其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彭正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检察建议为抓手,促进行业整治【基本案情】2013年以来,被告人彭正兴、宋卫军等人通过霸占刀鱼市场,树立恶名。2018年3、4月间,被告人董叶华、刘维永发现在长江南通段某水域收取非法采砂船保护费有巨大经济利益,遂拉拢彭正兴、宋卫军等人入伙,至此以彭正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涉案水域,有组织实施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非法敛财近300万元。另,彭正兴、董叶华等人直接参与实施非法采砂25次计3.6万余吨。该犯罪组织垄断涉案水域的非法采砂作业,勒索非法采砂船主钱款,威吓不受其控制的非法采砂船主,驱赶受行政机关委托看护长江水域的船舶,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9年6月21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2020年7月14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彭正兴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十八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后该案经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检察履职情况】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的基础上,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重点关注行业整治工作,通过现场勘查涉案水域、走访非法采砂船处置地点等方式,发现对非法采砂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及时逐级汇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341件破坏矿产资源案件逐案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该报告反映的问题得到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
2020年7月24日,江苏省检察院向江苏省水利厅发出2020年第1号检察建议书,建议省水利厅指导全省水行政执法部门加大监管巡查工作力度、严格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加强行政司法衔接配合、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省水利厅收到检察建议后,出台专项整治方案,指导全省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统一清江行动、长江河道采砂船管理集中执法专项行动。2020年7月至8月,全省水利部门出动执法巡查人员7144人次,查获非法采砂船2条、查处非法移动采砂船4条,拆解非法采砂极具48台套,指定停泊采砂船108条。
文字:法治日报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素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晚间公告丨干货!2月21日晚间重要公告速读
2月21日晚间,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以下是重要公告摘要,供投资者参考:【定增重组】招商轮船:拟定增募资不超41亿元招商轮船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2.13亿股,且募集资金不超过41亿元,用于购建4艘VLCC、2艘VLOC、2艘滚装船、10艘VLCC加装脱硫洗涤塔和偿还公司对招商局轮船的专项债务。【年报业绩】方大特钢:2018年净利同比增长15%,拟10派17元方大特钢披露年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72.86亿元,同比增长23.96%;净利润29.27亿元,同比增长15.26%。基本每股收益2.08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业绩快报】盛运环保:2018年净利亏损25.35亿元盛运环保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96亿元,同比下降41.39%;净利润亏损25.3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3.18亿元。业绩亏损主要原因: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提供违规担保和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公司对此类担保和向关联方提供资金计提减值准备,此项约增加亏损15亿元;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出现困难,导致部分运营项目收入和经营利润大幅下降。康盛股份:2018年净利亏损10.95亿元康盛股份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30.5亿元,同比下滑38.31%;净利亏损10.95亿元,上年同期盈利2.5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96元。公司针对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款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致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9.23亿元。毅昌股份:2018年净利亏损8.69亿元毅昌股份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48.71亿元,同比下滑14.51%;净利亏损8.6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4.7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2.16元。经营业绩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市场销售不达预期,销售收入下降,毛利降低;本期对乐融致新(天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及长期股权投资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星星科技:2018年净利亏损8.46亿元星星科技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39.11亿元,同比下滑30.74%;净利亏损8.46亿元,上年同期盈利6661.2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88元。公司经营业绩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有: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下降,相对应的毛利额减少;报告期外部融资环境偏紧、金融市场资金成本大幅上升,公司财务费用出现较大增幅等。银禧科技:2018年净利亏损6.93亿元银禧科技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22.95亿元,同比下滑10.47%;净利亏损6.93亿元,上年同期盈利2.1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1.39元。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对并购兴科电子科技形成的4.9亿元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按减值测试的结果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9亿元。浩丰科技:2018年净利亏损6.41亿元浩丰科技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5.53亿元,同比增长0.93%;净利亏损6.41亿元,上年同期盈利5903.9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74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由于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和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导致业绩大幅下降。宝德股份:2018年净利亏损5.69亿元宝德股份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4.18亿元,同比下滑42.04%;净利亏损5.69亿元,上年同期盈利2953.4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8元。报告期内,庆汇租赁出现大幅亏损,经营业绩下滑。经初步测算,公司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2.85亿元。福安药业:2018年净利亏损3.57亿元福安药业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26.69亿元,同比增长27.64%;净利亏损3.57亿元,上年同期盈利2.8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元。出现亏损主要 原因是本报告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7亿元。同洲电子:2018年净利亏损3.03亿元同洲电子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8.01亿元,同比增长18.99%;净利亏损3.03亿元,上年同期盈利893.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41元。报告期受市场供需失衡影响,电容电阻等电子元器件价格上涨幅度很高,导致产品毛利水平下降明显。软控股份:2018年净利亏损2.95亿元软控股份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27.54亿元,同比增长0.74%;净利亏损2.95亿元,上年同期盈利920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32元。业绩下滑主要受公司报告期内商誉减值及部分破产客户产生的往来坏账及存货跌价增加所致。金利华电:2018年净利亏损1.76亿元金利华电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79亿元,同比下降31.12%;净利润亏损1.76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792.44万元。业绩亏损主要系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降低所致。ST升达:2018年净利亏损1.70亿元ST升达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69亿元,同比下降17.72%;净利润亏损1.70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371.65万元。业绩下降主要原因:LNG产品售价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使得产品毛利下降;公司预计对商誉、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计提相关预计负债以及本年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长高集团:2018年净利亏损1.20亿元长高集团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93亿元,同比下降29.85%;净利润亏损1.20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6089.7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商誉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加1.72亿元。浙江永强 :2018年净利亏损1.08亿元浙江永强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43.87亿元,同比下滑3.29%;净利亏损1.08亿元,上年同期盈利782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5元。受证券市场波动等大环境影响,公司2018年度股票投资类业务亏损1.12亿元。凯美特气:2018年净利9433万元,同比增长82%凯美特气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05亿元,同比增长17.81%;净利润9432.65万元,同比增长81.79%。基本每股收益0.15元。业绩增长原因:公司在2018年度严控各项非经营性开支、节能降耗;2018年度氧、氮产品量价齐升,利润回报增厚。博晖创新:2018年净利润同比增长81%博晖创新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22亿元,同比增长40.19%;净利润7021.04万元,同比增长80.72%。利安隆:2018年净利1.93亿元,同比增长48%利安隆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88亿元,同比增长30.23%;净利润1.93亿元,同比增长48.06%。基本每股收益1.07元。润禾材料:2018年净利6620万元,同比增长37%润禾材料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52亿元,同比增长41.38%;净利润6619.94万元,同比增长37.38%。基本每股收益0.52元。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主要原因: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提高,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公司提高对生产与订单的管理,优化工艺流程并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了利润增长等。华宇软件:2018年净利同比增长31%华宇软件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00亿元,同比增长15.48%;净利润4.98亿元,同比增长30.66%。建研集团:2018年净利2.50亿元,同比增长31%建研集团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17亿元,同比增长36.01%;净利润2.50亿元,同比增长30.59%。基本每股收益0.36元。三钢闽光:2018年净利65亿元,同比增长20%三钢闽光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362.48亿元,同比增长14.4%;净利65.06亿元,同比增长20.03%;基本每股收益3.98元。2018年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国家层面开展了打击地条钢死灰复燃的督查、环保督查等,抑制了钢材的供给,钢材市场随着需求回升价格跟涨。盐田港:2018年净利4.77亿元,同比增长18%盐田港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08亿元,同比增长18.75%;净利润4.77亿元,同比增长18.01%。基本每股收益0.25元。格林美:2018年净利同比增长15.66%格林美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138.77亿元,同比增长29.06%;实现净利7.06亿元,同比增长15.66%;基本每股收益0.18元。2018年公司业绩的增长主要源于公司电池材料板块、钴镍钨板块销售规模增长。华信新材:2018年净利同比增长8.34%华信新材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3.07亿元,同比增长8.02%;实现净利4668.38万元,同比增长8.34%;基本每股收益0.46元。业绩增长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不断扩大,订单持续增长及外币汇兑收益增加所致。歌尔股份:2018年净利9亿元,同比下降57%歌尔股份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37.13亿元,同比下降7.14%;净利润9.11亿元,同比下降57.42%。基本每股收益0.28元。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受智能手机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公司电声器件产品毛利率下降;虚拟现实市场处于调整期,公司来自虚拟现实产品收入下降;公司新布局的智能无线耳机业务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利润贡献低于预期。飞力达:2018年净利1435万元,同比下降80%飞力达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1.99亿元,同比增长4.37%;净利润1434.88万元,同比下降79.97%。基本每股收益0.04元。受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影响,部分区域分支机构盈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下降;公司的部分新项目正处于投入期,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业绩预告】广弘控股:2018年净利预增3%-11%广弘控股发布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8年净利1.60亿元-1.73亿元,同比增加3.01%-11.38%。基本每股收益0.27元-0.30元。【增减持】温氏股份:监事伍政维拟减持不超100万股温氏股份公告,持股0.3478%的公司监事伍政维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公司总股本的0.0188%)。精研科技:股东拟减持公司不超3%股权精研科技公告,持公司4.97%股权的股东杨永坚,计划3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减持部分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6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富邦股份:股东拟减持公司不超13.93%股权富邦股份公告,持公司13.93%股权的股东 NORTHLAND CHEMICALS INVESTMENT LIMITED,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3.93%的股权。日照港:控股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0.95%股份日照港公告,截至2月20日,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2925.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其拟增持不超1%股份的增持计划完成。远程股份: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不超3%股权远程股份公告,因股价低于质押平仓线且未能履行补仓义务,持公司22.18%股权的控股股东秦商体育,计划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5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三毛派神:国有股权划转,控股股东持股增至66.35%三毛派神公告,甘肃省国资委决定将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甘肃国投持有。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前,甘肃国投持有公司64.8548%股份,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后,甘肃国投持有公司66.3531%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前后,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均为甘肃国投,实际控制人均为甘肃省国资委。百花村:控股股东拟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19.86%公司股份百花村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第六师国资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7952.51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转让价格不低于5.42元/股。本次完成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鸣志电器:股东拟减持不超0.88%股份鸣志电器公告,持股10.56%的股东新永恒计划减持不超过365.8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8%。元成股份: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拟增持元成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祝昌人计划未来6个月内增持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公司总经理姚丽花拟增持不低于4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副总经理张建和、周金海每人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不超过500万元。东方日升:持股5%以上股东李宗松被动减持1.01%股份东方日升公告,持股9.21%的股东李宗松质押给招商证券、九州证券、国泰君安的部分股票在2018年11月22日-2019年2月20日期间,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917.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金溢科技:深圳至为投资拟减持公司1%股权金溢科技公告,持公司4.29%股权的深圳至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2月28日至8月27日期间,减持公司1%股权。四环生物:中微小投资集团近期累计减持2.08%股权四环生物公告,公司收到中微小投资集团送达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1月29日至2月21日已累计减持公司2.08%股权。减持后,中微小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99%股权,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大胜华:董事及高管拟减持不超0.66%股份石大胜华公告,合计持股2.64%的董事及高管计划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3.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回购股份】神力股份:已累计回购1%股份神力股份公告,截至2月2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121.8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5.75元/股、最高价格为17.01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979.25万元。【经营数据】赣粤高速:1月份车辆通行服务收入3.34亿元,同比增26%赣粤高速公告,公司2019年1月份车辆通行服务收入3.34亿元,同比增长25.73%。【其它公告】赣能股份:33.72%股份将于2月26日解禁赣能股份公告,公司股东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329,000,000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72%),将于2019年2月26日可上市流通。此前,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56元。翰宇药业:注射用胸腺法新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翰宇药业公告,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关于注射用胸腺法新《药品注册批件》。胸腺法新作为一种免疫调节剂,临床上常应用于治疗慢性病毒感染、肿瘤及免疫缺陷病人的辅助治疗,以及作为疫苗增强剂。相比原研进口药较高的价格,国产注射用胸腺法新在市场中价格竞争优势明显。合肥城建:1亿元设立子公司,开展房屋租赁等相关业务合肥城建公告,公司拟出资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琥珀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主要开展房屋租赁等相关业务。西宁特钢:拟转让子公司矿冶公司股权西宁特钢公告,公司向控股股东西钢集团转让所持有的下属全资子公司矿冶公司51%股权,另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矿冶公司19.5%股权,本次合计转让所持有的矿冶公司股权为70.5%。其中,向西钢集团出售矿冶公司51%股权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后,公司预计实现约9000万元的投资收益。此外,公司同日公告,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2月21日收到公司监事谢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谢海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以及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东风股份:可转换债券融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东风股份公告,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事项,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论证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现公司董事等股份持有者买卖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冰轮环境:大股东减持10%可转债冰轮环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冰轮集团于2019年2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冰轮转债509,13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减持后,冰轮集团仍持有冰轮转债974,744张,占发行总量的19.15%。亚士创能:拟6亿元投建长沙望城综合生产基地亚士创能公告,2月21日,公司与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计划在长沙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亚士创能科技(华中地区)建筑节能保温与装饰材料综合性生产基地,总投资额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及年产能为:仿石饰面柔性贴片(CPST)250万平方米、保温装饰板250万平方米、真金防火保温板15万立方米、水性环保功能型高端建筑涂料20万吨等。博敏电子: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博敏电子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博敏、君天恒讯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通过高新技术重新认定。王子新材:子公司拟投建年产4000吨EPS新材料项目王子新材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富易达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招商合作协议书》及《招商合作补充协议书》,在湖南省岳阳城陵矶新港区内投资建设“富易达(岳阳)年产4000吨EPS新材料项目”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400万元。雪人股份:正推进氢能项目落地地方的产业化生产过程雪人股份回复深交所称,公司目前已在国内规划组建氢燃料电池用空气压缩机及氢气循环泵的生产线,已向宇通客车、东风汽车、金华青年曼汽车、武汉泰歌氢能汽车等21家整车和发动机企业提供能匹配于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空气压缩机。公司正在推进氢能项目落地地方的产业化生产过程。恒生电子:与华宝基金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恒生电子公告,公司与华宝基金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就投研一体化平台项目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恒生电子拟借鉴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先进投资流程,结合公司的金融科技,为华宝基金打造一体化的投资交易平台。吉药控股:全资子公司双龙硅材料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吉药控股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双龙硅材料近日收到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双龙硅材料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年内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双龙硅材料2018年度及后续两个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隆盛科技:拟推不超350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山东金茂:“14鲁金茂MTN001”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山东金茂公告,公司2014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4鲁金茂MTN001”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构成违约。该票据金额为10亿元。.西山煤电:拟5000万元增资山西燃气集团西山煤电公告,根据山西燃气集团重组整合实施方案,公司拟作为山西燃气集团增资引进的战略投资者,以货币出资5000万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山西燃气集团增资。金安国纪:拟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安国纪公告,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安国纪实业有限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保健用品、化妆品、一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等。创源文化:1000万美元在越南投资新设下属公司创源文化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CRE8 DIRECT(SINGAPORE) PTE.LTD.计划以1000万美元在越南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CRE8 DIRECT (VIETNAM) LTD.,由其作为公司生产制造工厂。古鳌科技:中标江西银行采购项目古鳌科技公告,公司收到江西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江西银行点扎一体机、国产纸币清分机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产品为点扎一体机、国产纸币清分机。杭州园林:预中标2.17亿元项目杭州园林公告,公司预中标“良渚遗址公园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价格2.17亿元。合同履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绿茵生态:中标2.12亿元工程项目绿茵生态公告,公司为“东丽区2019年度造林绿化工程(第一批)”的中标人。中标金额为2.12亿元,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乾景园林:预中标2.52亿元项目乾景园林公告,公司牵头组成的联合体成为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经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PPP模式(二次)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52亿元。北汽蓝谷:收到10.54亿元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北汽蓝谷公告,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于近日收到北京市财政局转拨支付的国家2016年、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10.54亿元。风范股份:近期系常规中标风范股份公告,2019年1月至今,公司在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累计中标金额约为6.45亿元,约占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的29.20%,上述中标项目属于主营业务常规中标及中标时间相对集中,而且因收入确认滞后性,上述中标对公司2018年业绩基本无影响,对公司2019年业绩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同时提示业绩预减、市盈率远高于同行业水平等风险。全柴动力:子公司燃料电池业务对2018年净利影响为负值全柴动力公告,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截至目前,控股子公司元隽公司燃料电池业务尚处于研发试制阶段,未批量生产,距离商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元隽公司2018年度研发费用支出约为555万元。按持股比例计算,元隽公司2018年度业绩亏损对上市公司净利润影响约为-645万元。
标题:戴尔1435(T6400 2G 250G)参数、戴尔1435(t6400 2g 250g)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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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这款戴尔1435,处理器是T6400的,挺不错!性能适合日常办公和学习。2G内存和250G储存空间也够用了!价格实惠,性价比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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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想入手一台轻便的学生机,戴尔1435(T6400 2G 250G)挺符合我的需求,希望续航时间不要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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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了这款戴尔1435来做学生用,感觉蛮好!屏幕清晰,键盘打字舒服。只是处理器有点老型号了,不过够日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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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戴尔1435(T6400 2G 250G)的参数比较满意!性能强劲,存储容量也很大,能装很多东西!性价比最高!强烈推荐给学生党和上班族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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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1435(T6400 2G 250G)这款型号的处理器的配置还是不错的。内存虽然只有2GB,但也足够满足基本使用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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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G的存储空间我平时还是够用的,但希望这个戴尔1435(T6400 2G)可以支持扩展存储容量?我的文件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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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电脑的时候选处理器最重要吧,这款款戴尔1435(T6400 2G 250G)的处理器性能应该还不错,适合日常办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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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对于这样价位的笔记本,戴尔1435(T6400 2G 250G)的参数配置算是不错的了!性价比非常高!建议可以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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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款戴尔1435(T6400 2G 250G)是老型号了,但价格优惠,适合预算有限的用户来用。如果需要更强大的性能,可要考虑其他的型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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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说的参数还挺详细的,但我还是想问问戴尔1435(T6400 2G 250G)的使用体验怎么样?有没有人可以提供一些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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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款戴尔1435(T6400 2G 250G)虽然性价比高,但我觉得2GB内存还是太少了。现在很多软件都占用比较高的内存,玩大型游戏或是做视频剪辑应该会很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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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一台轻便的笔记本用于做笔记和浏览网页的话,戴尔1435(T6400 2G 250G)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如果你需要更强大的性能,那么可能需要考虑其他的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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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款戴尔1435(T6400 2G 250G)的价格非常实惠,性价比很高!适合学生党或是对电脑硬件要求不高的人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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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参数,感觉戴尔1435(T6400 2G 250G)这款笔记本的功能很实用,适合日常办公学习使用。不过,如果经常处理大数据或视频编辑的话,可能需要提高内存和储存空间的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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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注重续航时间,请问戴尔1435(T6400 2G 250G)的电池续航能力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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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这款戴尔1435(T6400 2G 250G)的颜值怎么样?外观设计如何?是偏商务风格还是年轻休闲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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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寻找一台价格适中,性能可靠的笔记本电脑。看来戴尔1435(T6400 2G 250G)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希望有更多用户分享使用体验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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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1435(T6400 2G 250G)这款笔记本的配置比较适合日常办公学习使用,但如果经常需要进行游戏或视频处理等高负载任务的话,建议选择更高端的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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