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一部第五卷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部重要哲学著作。 它被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的标志。 尤其是第一卷的《费尔巴哈》一章,浓缩了全书的精髓。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以下简称“MEGA2-1/5”)《德意志意识形态》卷第一卷第五卷出版,这是为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篇提供了新的依据。 鉴于目前尚有一些重难点问题尚未解决,本文拟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费尔巴哈”篇的文本性质、文本解释及德汉翻译进行分析。现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进一步研究和分析。
论《费尔巴哈》一章的文本性质
《德意志意识形态》,包括“费尔巴哈”一章,是为某个季刊准备的一部作品还是一篇文章集? 这是MEGA2《费尔巴哈》章节提前版和MEGA2-1/5推出后引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乍一看,文本性质的认定似乎只涉及稿件的出版形式。 但实际上,这不仅涉及《费尔巴哈》篇文本本身的编辑政策,还涉及对《费尔巴哈》篇乃至《德意志意识形态》整本书的意义和历史地位的评价。
英格·陶伯特主编的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高级版所谓的一大创新在于,它脱离了按照每个文本之间的内在逻辑对文本进行排序的传统方法。 首次采用所谓的按写作时间(即完成时间)对稿件进行整理和编辑的原则。 采用这一原则的前提是基于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判断:《德意志意识形态》不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而只是为某期刊(季刊)准备的文章集。 陶伯特强调,“为了正确对待传世手稿的情况,我们将这七部传世手稿……编辑为独立手稿。” “这只是寻找和发现的新开始。”
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正式版编辑杰拉尔德·胡布曼充分肯定了陶伯特的判断,认为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编辑史上具有开创性。 同时他也认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作者并没有赋予这些手稿特殊的意义,将其编辑为唯物史观基本理论著作也只是过去编辑者的主观建构:“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著作?”可以肯定的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样的著作并不存在,作者们也没有赋予这些材料任何特殊的意义,只是在他们去世后,才根据后来的情况和需要,将这些手稿材料编辑在一起。正如MEGA1所说,它获得了‘非凡的意义’和‘最高的理论、实践和历史价值’。”
由此首先引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包括“费尔巴哈”篇章,到底是一部作品还是季刊文章集? 难道真是像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初稿版和正式版的编辑们所说的那样,只是为某些季刊准备的一些文章吗?
正如研究人员所熟悉的那样,得出的结论是,为《德意志意识形态》计划期刊(季刊)准备的一些文章并非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初稿和正式版的编辑们原创,而是源自于由俄罗斯学者 于1980年提出。分析了发表在/1和/2中的1845年至1846年间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的书信。 根据其中没有提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两卷本”以及马克思早在1845年秋就写出季刊的计划,确定《德意志意识形态》原本并不是两卷本,而是马克思、恩格斯、赫斯为即将出版的季刊所写的一些手稿,以及信函中所谓的“两卷本”的说法,并不是指两卷本,而是指《两卷季刊》(《1845-1846季刊初稿:《德意志意识形态论》手稿的初步出版计划》)。
事实上,这种“季刊”理论很难成立。 我们不妨先看看马克思自己的话。 马克思本人在不同场合提到过《德意志意识形态》。 首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序言”中,马克思在解释撰写该书第一卷的目的时说:“出版这本著作第一卷的目的()就是为了揭露这些自称为狼,也被视为狼羊,指出他们如何以哲学的形式重复德国公民的想象,而这些哲学传教士的说辞只反映了德国实际处境的贫困。
此外,马克思在1846年8月1日给KV·莱斯克的信中多次谈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例如“为了编撰我与恩格斯等人共同编辑和合着的出版物”。 第一卷手稿被安全带过边境……” “直到该出版物的第二卷手稿大部分被送到德国之后……” “首先出版了一本反对德国哲学和德国人的书。社会主义就是在那个时期出现的。 论战著作……”“……《政治经济学》出版前必须完成的论战著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修订译本)。
确实,马克思在这里提到“德意志意识形态”时使用了更抽象的词(意为:出版物)和(意为:文章、论文;作品、书籍),而不是更具体的Werk(意为:作品;工作、书籍) )或 Buch(意为:书、书、作品)。 不过,笔者注意到,在同一封信中,马克思在谈到他正在撰写并计划出版的两卷本著作《政治与国民经济学批判》时,也使用了“或”一词。 这表明,这两个术语很可能是马克思的习语,即它们的使用完全出于马克思的个人喜好和表述习惯,马克思并没有有意识地或严格地将它们与Werk一词区分开来。 如果是这样,就很难使用或不使用 Werk 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是季刊文章集而不是一本书的证据。
而且,事实上,马克思在谈论《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根本没有使用Werk这个词。 例如,马克思在 1860 年 3 月 3 日写给法律顾问韦贝尔的信中,将《德意志意识形态》称为“一部两卷本的著作”():“在布鲁塞尔,我除了为各种自由写作之外,什么也没做。激进的巴黎和布鲁塞尔报纸,他还与恩格斯合写了……一本关于现代哲学和社会主义的两卷本著作(未出版,请参阅我为《批判》一书的政治经济学序言,由 F. 于 1859 年在柏林出版)和许多传单。”
此外,需要特别提及和指出的是珍妮·马克思的长篇回忆录《摩尔与将军动荡的一生总结》,记录了马克思、恩格斯近半生的学术活动。 在回忆录中,珍妮在谈到《德意志意识形态》时,并没有谈论所谓的“季刊”,而是直接将其称为“作品”(Werk)。 她具体写道:“在夏天(指1845年夏天——引注),恩格斯和卡尔写了一篇《德国哲学批判》。出版物《唯一的人和他的所有物》(施蒂纳)给外界留下了一部巨著。 () 并且应该在威斯特伐利亚出版。”
雅尼的这段记述非常重要。 在这里,她不仅明确说明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的主要内容、写作时间和由来,而且明确指出《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一部巨著”()。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珍妮的这段回忆并没有得到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篇的编辑和一些研究者应有的重视。 不过,笔者只是认为,珍妮的这份长记忆应该是非常可靠的。 它不但很可能来自马克思的个人指示,而且很可能是经过马克思本人的审阅和检讨的。 无论如何都不能忽视它。 的。
从这一点来看,无论马克思用还是韦尔克所指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他所谈论的实际上都是一部两卷本的“著作”。 笔者怀疑戈洛维纳是否有可能将马克思、恩格斯、赫斯准备出版季刊和为季刊征稿与两卷本《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和出版混为一谈。
或许我们还需要继续追问,《德意志意识形态》最初是否是为季刊写的一些文章。 1846年季刊出版遭遇挫折后,马克思、恩格斯才将其改成书出版? 或者,退一步说,如果马克思、恩格斯真的为季刊撰稿,打算通过季刊出版《德意志意识形态》,那么这是否就证明《德意志意识形态》不是一个系统的著作呢?有工作吗? ,一部完整的作品而只是一些零散的论文或文章,可以相互独立?
事实上,如果我们不纠缠于表面形式,客观地判断一部作品是一部作品还是一部散文集,最终取决于作品主题的集中程度以及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实际内容、结构和内部逻辑。 等待。 如果它原本是一篇文章集,即使它以书的形式出现,它本质上仍然是一本集; 反之,如果它本来就是一部作品,即使它被赋予出版物的形式,即在出版物上连载出版,它本质上仍然是一部作品。 。 最终,问题不在于作品出版的形式或方式。 据此,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别说马克思、恩格斯对整部手稿进行了整理和分页,我们也不应该争论《德意志意识形态》整本书如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仅是该书的第一卷而已。 《圣马克斯》一章本身——占全书近 70%——本身就可以被视为一部作品。 在《圣·马克斯》篇现存手稿中,《旧约:人》部分中的D.1、2、3、4节被马克思移至《费尔巴哈》篇第30~35页。 ; 《新约全书:I》部分“B.我的通讯”中的I.1、2、3、4节被马克思移至《费尔巴哈》篇第36~72页; “新”“C. 第 1、2、3、4 和 5 款” “关于:我”部分中的“我的荣幸”丢失或已在其他地方使用。这三部分手稿的分离和丢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圣约翰》的完整性和整体画面。 然而,如果我们将这三个部分恢复到原来的位置,那么《圣马克斯》章节作为一部独立作品就会完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伯恩斯坦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将自己的大部分手稿作为独立作品通过分别于1903年至1904年和1913年的报纸和期刊上。 他首次发表的章节是“圣马克斯”。 马克思,源自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施蒂纳的著作()”。
论《费尔巴哈》篇章的考据
对《费尔巴哈》章节手稿文本的识别和解读是还原和重构该章节的最基本工作,也是进行研究、解读、翻译等一系列工作的基本前提。
就《费尔巴哈》章节手稿本身而言,恩格斯的笔迹是比较容易辨认的。 这主要是因为清晰的复制和出版需求的要求。 他的写作特点是行云流水、精力充沛、放任自流。 不羁又规范; 而马克思修改、补充和注释的笔迹却似乎走向了相反的方向,近乎疯狂的草率,风格内敛,尽可能简单,尤其是个性化缩写的使用,无疑大大增加了识别的难度。
就阅读《费尔巴哈》一章的手稿而言,梁赞诺夫主编的《费尔巴哈》一章作为德文第一版,无疑做出了值得铭记的开创性贡献,尽管这个版本留下了一些误判和错误。 阿多拉茨基版虽然在《费尔巴哈》章节的文字安排上并不成功,但在该章节的文字阅读上却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 该版本纠正了梁赞诺夫版遗留下来的大部分文本误判,从而推进了梁赞诺夫版已有的成果,为《费尔巴哈》章节的文本解读和手稿的修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利珀版(汉斯主编)充分借鉴和吸收了阿多拉茨基版的文本解释成果,同时纠正了阿多拉茨基版解释中的一些错误。 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正式版无疑是迄今为止文字解读最完整的版本。 该版本进一步纠正了阿多拉茨基版本遗留的一些文本误判,从而将《费尔巴哈》章节的文本解释错误率降至该章节编辑历史上的最低水平。
然而,《费尔巴哈》一章手稿的鉴定和解读虽然已经大致完成,但实际上还没有完成。 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据笔者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在阅读上存在分歧或争议的人物有100多个。 对于深入的科学研究,显然需要重新阅读和回顾,才能进一步确定正确的解释。 其次,还有一些人物被完全误判或至今无法辨认。 举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马克思手稿第47页右栏有一句话:“……wäü,ü”。 (“……和过去的这些民族,只要发生了接触,就说明彼此之间有一种友好的交流。”)这句话中的vorführt(展示、展示)一词,梁赞诺夫版、阿多拉茨基版、利波尔版而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官方版本将其解释为verführt(诱惑、绑架)。这样,这句话就变成了与上下文相矛盾的病句。鉴于此,梁赞诺夫和阿多拉茨基版本显然将verführt 一词是 vollführt(完成,完成)一词的笔误,而 版本只是将其直接更正为 vollführt。然而,事实上,该词不应发音为 verführt 或 vollführt,而是 vorführt。没有这样的说法。 - 称为笔误。
论《费尔巴哈》一章的德汉翻译
与《费尔巴哈》章节手稿文本的解读密切相关的是该章节德文原文的汉译本。 现存汉译本中,较有特色的版本有郭沫若版(1938年)、克时(周建仁)版(1941年)、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1960年)、《 《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单行本,1988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1995年)、《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2009年)以及孙善浩版(2016年)。 郭沫若的译本究竟是德文版还是日文版翻译而来,学术界至今仍有争议。 笔者认为,即使该版本是从德文译本翻译而来,也不能排除该版本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日文译本。 这从日译本中使用的中文术语对本版的影响就可以看出。 这里所说的日译本是指森户辰雄、栉田民藏(1926、1930)译的《马克思恩格斯遗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费尔巴哈初论》的译本,也可能是由利穗一译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梁赞诺夫主编的《马克思恩格斯遗稿中费尔巴哈初论》(1930)和三木清译的《德意志意识形态》(1930)。 《客实》(周建仁)版(1941)是由 W. Lough 的英文译本翻译而来。 中央编译局编着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1960年),即《德意志意识形态》卷,是根据俄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改编的。恩格斯》(苏联国家政治图书出版局,1960年版)翻译,“费尔巴哈”章节由杨易之根据德文版校对。 本章译文后来被中央编译局主编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第一卷使用。 《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单行本,1988年)是在1966年新德文版《德国哲学杂志》的基础上,参考俄文版重新编写的版本。 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1960年)相比,这部译本在后者的基础上做了很大的改进和完善,从而形成了后来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和翻译依据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2009年)。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2009年)在现有译本的基础上,在德文版的基础上对译文进行了重新审查和修改,进一步提高了翻译质量。 孙山浩版(2016)的编译者是一位来自中国台湾的学者。 他的版本采用了完全复制原稿的形式,翻译也更加口语化。
在笔者看来,作为一部哲学著作,翻译的难点可能首先在于对重要专业术语的理解和掌握,这直接涉及到对文本内容乃至基本原理的理解。 这里仅举几个概念作为示例:
:这个词按照德文原意应该翻译为“理念体系”。 这个词的翻译首先涉及到《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本书的书名。 如果这个词按照其德文原意译为“ of ideas”,那么书名自然应该译为“The Idea ”。 克氏版本就是这样翻译的。 然而,郭沫若在1938年牵头推出该书“费尔巴哈”章节的汉译本时,却借用了日本学者森户龙夫1926年该书日译本的德文Bewuβ(意识形式)。还有栉田珉三。 当时创造和使用的中文概念“意识形态”,用“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来翻译这个词(概念体系),并用书名《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其书的中译本的封面。扉页的主标题客观地创造了中文中的“意识形态”一词,使之成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中经常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 不过,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那就是郭沫若虽然用《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其中译本的封面标题和扉页,但他在该书扉页的下方添加了“德意志意识形态”。 解释性副标题:“原书名:德国思想体系”表明书名已更改。 而且,郭沫若在书中大多将这个词译为“idea ”,而不是译为“”。 上述情况给这个词乃至《费尔巴哈》章节的翻译带来了棘手的问题。 继续沿用郭沫若书名首创的传统翻译方法,用“意识形态”来翻译该词,或许是无奈之下的唯一选择。 然而,这样做至少需要向读者解释整个故事以及具体描述该词的德语。 原意。
:(复数:)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其本义是不可分割的事物。 作为德语中的一个哲学概念,其基本含义是: 1.单一的存在; 2.特殊个体,特指与“共同联合体”()相对应的单个个体。 这个词在中文翻译中常与(个人)等同。 该词源自拉丁文,其基本含义是: 1. 面具; 2. 角色; 3、个性。 该术语最初是在基督教教义中形成的。 从哲学意义上来说,洛克将其定义为“一种能够理解和思考的思考的、理性的存在”。 从法律和伦理意义上讲,是指享有权利和义务、有自我意识的道德主体,即法人和个人。 鉴于这两个词含义上的差异,特别是黑格尔对这两个词的使用,马克思严格区分了词与词,并赋予了它特殊的含义。 鉴于此,翻译时应严格区分两者,即最好译为“个人”和“个人”。 应该说,这不仅涉及到术语上的差异,还涉及到对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实质理解。 中国学界混淆两者区别而译为“个体”的传统源于日译,又是从日译中传入的。
:对应这个词,与这个词有“社区”的意思。 现有的中文译本都将这两个词翻译为“共同体”。 然而,两者之间实际上存在重要差异。 两者的区别在于,它具有联合、联盟的内涵,在社会学、哲学中通常用来指私法意义上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的联合; 它被认为起源于拉丁语,用来指代具有政治色彩的集体、国家或协会。 在《费尔巴哈》一章中,马克思、恩格斯频繁使用“费尔巴哈”,并用它来指代作为自由人民的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 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他们严格地将其局限于古代共同体或前资本主义共同体。 鉴于此,在翻译时有必要区分两者。 日本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例如,渡边健正主张应译为“co-”或“co- ”,而不是“ ”。 笔者认为,鉴于联合、联盟的内涵以及马克思、恩格斯赋予该词的特殊含义,可以将其译为“共同体”,而不是“共同体”。
uum:这个词应该翻译为“人格个体”,或者简称为“人格个体”。 在现有的各种译本中,这个词的翻译各不相同。 例如,译为“人类个体”、“人格个体”、“个性化个体”或“个性化个体”。 这里马克思的魔法标记,涉及到对(“性格”)和(“性格”)这两个词的理解。 事实上,在德语中,这个词虽然也有个性的意思,但它与这个词也有本质上的不同:源自法语,这个词只是用来指代一般意义上的独特的单个人的标记。 或特征; 源自新拉丁语和中古高地德语,不是用来指代一般意义上的单个人的特征,而是用来指代特殊意义上的单个人,即法人和人格。 。 人的特征,按照康德的定义,是指作为以自我为目的的道德主体的特征。 在马克思那里,这个词经常用来表示人已经实现了自由全面的发展,是个体发展应该走向的理想目标。 因此,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
uktur:这个词应该翻译为“思想的上层建筑”或“思想的上层建筑”,并且不应该与u(“思想的上层建筑”)这个词相混淆。 其中一个词应译为“上层建筑”或“上层建筑”而不是“上层建筑”。 大多数现有的翻译将这个词翻译为“上层建筑”。 马克思和恩格斯确实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提出了“思想上层建筑”的概念,但他们使用了u这个词,而且不是在《费尔巴哈》一章中,而是在《圣马克斯》一章中。
所以,等等。 就《费尔巴哈》一章的汉译而言,除了上面提到的专业术语的理解和掌握之外,当然还有其他的困难,但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再赘述。
《光明日报》(2023年10月30日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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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